• 建设局
  • 2021-07-06
关于拟批复河南迈达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盒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河南迈达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盒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河南迈达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盒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3号楼B栋4层

河南迈达斯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3号楼B栋4层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815.08平方米,建设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D-二聚体体外诊断试剂和FDP纤维蛋白原降解物体外诊断试剂各10000盒。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一、废水:运营期各类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噪声: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