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1-08-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对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新增工业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新增工业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 | 郑州航空港区空港六路 | 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 | 河南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种类和范围:原许可种类范围增加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2.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空港六路。本项目不新建探伤室,X射线探伤活动利用现有探伤室完成,不开展野外现场探伤,现有探伤室位于建设单位生产厂房内西北部。新增使用1台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为250kV,最大管电流为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 (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土壤与辐射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61312018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