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1-09-15
2021年9月关于排污许可证新申请名单的公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现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对以下2家企业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914100007067839591001X | 2021.08.23-2026.08.22 |
2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水务分公司 | 9141000016996944XD006Y | 2021.09.08-2026.09.07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