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1-09-17
关于拟批复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新增蒸汽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对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新增蒸汽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8日。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新增蒸汽热源机项目 | 长安路东侧综合保税区F13栋1层、K12栋1层 |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F13栋1层、K12栋1层空置厂房新增40台1t/h蒸汽热源机,用于提供改造后车间加热保湿用蒸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一、废气:蒸汽热源机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燃烧废气达标排放。 二、废水: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合理处置。 四、噪声: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