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2-0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河南绿港金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贮存转运3万吨废旧车用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绿港金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贮存转运3万吨废旧车用电池项目 | 新港大道198号 | 河南绿港金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和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新港大道198号,租赁云鹤实业有限公司1400平方米厂房建设废旧车用铅蓄电池贮存转运项目,建成后对航空港区内废旧车用铅蓄电池进行收集、贮存及转运,不涉及铅蓄电池的拆解、处置,预计年贮存转运废旧车用铅蓄电池3万吨(不涉及)。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一、废气:破损电池暂存间设置微负压系统,贮存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并设置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