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2-0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现将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0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参情况说明 | 报告及承诺书链接 |
1 | 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工业六街以西、黄海路以北 | 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3#、13#、16#预留厂房建设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建筑面积35735.42平方米,主要建设研发实验室、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预计年产空气主轴5200根。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 1.废气:CNC加工中心产生的油雾经“油雾净化器+UV光解”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021年12月22日在大河网上对报告表全文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间未见有当地公众或团体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未接到有关对本项目问题咨询的电话和信函、电子邮件等,没有提出对本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