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2-01-29
2022年1月关于排污许可证新申请、变更名单的公告
一、新申请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经审查,现将我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郑州晟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410100MA474RUN5Q001V | 2022-01-10至2027-01-09 |
二、变更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对以下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予以变更。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变更原因 |
1 | 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 91410100739092548J001R | 1、删除排污许可证中方便面生产线;2、天然气锅炉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雾昙无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要求;3、补增“吹塑”空瓶工艺登记信息。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