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2-05-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郑州德迈药业有限公司郑州德迈药业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德迈药业有限公司郑州德迈药业产业园项目(一期) | 雍州路以东、生物科技四街以西、规划工业十三路以北、规划工业十一路以南 | 郑州德迈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雍州路以东、生物科技四街以西、规划工业十三路以北、规划工业十一路以南,一期约占地300亩,建设内容包括化药制剂车间、生物药制剂车间、诊断试剂(IVD)生产车间、动物中心、研发实验大楼、物流中心、锅炉房、办公大楼等。项目一期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982万元。 | 一、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2〕9号)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车间内及生物安全柜废气经过滤后排放;质检中心和研发中心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处理排放;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废气及发酵尾气经收集后处理排放;粉碎、混合、分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处理排放;动物中心及污水处理站产生分废分别经相收集装置收集后处理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后处理排放;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锅炉燃烧废气达标排放。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少量一部分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活毒区废水与含药物成分废水经过杀菌灭活后与一般废水一并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施工期土建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项目建设情况于于2022年12月29日至1月6日、12月30日及12月31日、5月23日在商都网进行了网络公示,网络公示期间在河南日报报纸公示。至公示截止日,未收到与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反对意见。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