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2-06-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和昌盛世城邦12号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和昌盛世城邦12号地块项目 | 洵美路以北,梅河路以东 | 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11栋住宅,1栋4F幼儿园及配套服务设施,总户数747户。其中居住人数2391人,幼儿园设置9个班,每班人数30人,配备教职工30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440.30m2,总建筑面积116407.66m2,地上总建筑面积86957.20m2(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商业、社区便民店、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地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地下总建筑面积29450.46m2(包括地下室、物业管理用房、热交换站、雨污水提升泵、消防水池、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4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6万元。 | 一、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2〕9号)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餐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航空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五、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