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区各建设单位、区属建筑业企业,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实验区党工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行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0〕15号)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促进建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区内建筑业企业发展的通知》(郑港建发办〔2020〕1号)要求,支持区内建筑业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鼓励社会投资类项目选用区内建筑业企业,经过梳理更新,现将注册地在航空港实验区且已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单位在组织招标时,充分考虑区内建筑业企业组织施工的便利性和稳定性,合理设置招标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2年第一批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