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2-09-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兖州路(竹贤南路-鸿泽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参情况说明 | 报告及承诺书链接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兖州路(竹贤南路-鸿泽路)道路工程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南片区 | 郑州航空港远港置业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规划为城市南北向主干路,为新建道路。本工程南起竹贤南路,北至鸿泽路,全长2480.347m。 | 1、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运营期加强道路的交通管理;临时污水泵站工程产生的臭气经1套“碱洗塔+低温等离子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临时污水泵站值班人员的生活废水和碱洗塔中和废水排入泵站进水井,经污水泵站出水管网进入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临时污水泵站设备噪声采取消音器、基础减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4、固体废物。临时污水泵站栅渣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 2022年9月5日在商都网上对报告表全文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间未见有当地公众或团体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未接到有关对本项目问题咨询的电话和信函、电子邮件等,没有提出对本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16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