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3-02-13
关于2023年2月第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2月第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链接

1

郑州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材料研发试验项目

郑港环审〔2023〕1号

2023.2.3

郑州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

工业四路南侧、华夏大道西侧

批复链接1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16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