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论述精神,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河南省《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意见》(豫办〔2022〕12号)和郑州市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实施细则》(郑安委〔2022〕11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起草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7天,自2023年2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1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0371—86190200
电子邮箱:zzhkgqawb@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9楼928室
邮编:451162
附件:1.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结果反馈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试行)》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求意见相关情况
2023年2月22日,征求了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含各委、部、局、办和各乡镇、办事处)的意见。并于2月22日在实验区官网面向社会面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日,共收到意见0条,其中区直部门反馈意见0条,各办事处反馈意见0条,社会面反馈意见0条。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