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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关于举办2023年购房节暨购房优惠活动的
通告

来源: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 日期:2023-03-30 12:3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特举办航空港区2023年购房节,并实施购房补贴等优惠活动。

  一、活动时间

  购房节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期2个月。

  二、适用范围

  在购房节期间购买航空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的所有购房人,均可参与优惠活动。

  三、优惠活动

  (一)采取向个人直补的方式发放购房补贴。以网签备案面积为准,统一按照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实施普惠性政策,不限户籍、不限区域、不限人员身份、不限户型大小,均可享受购房补贴。并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在网签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购房人提供的账户。

  (二)动员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惠民让利活动。购房节期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前销售价格基础上,再通过多种形式予以额外优惠。

  (三)由购房人自行选择购房补贴方式。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各类人才,可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选择购房补贴方式。选择享受购房节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政策。

  四、相关事项

  (一)本通告相关政策和未尽事宜由航空港实验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购房人如因特殊情况需解除购房合同的,须退还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三)购房节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涨价。

  特此通告。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