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
  • 环境保护
  • 2023-03-31
关于2023年3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3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链接

1

郑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年产20GWh储能系统项目

郑港环告表〔2023〕6号

2023.3.20

郑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兖州路西侧、鸿泽路南侧、豫州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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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兖州路(志洋路-鸿泽路)道路工程

郑港环告表〔2023〕7号

2023.3.22

郑州航空港远港置业有限公司

志洋路鸿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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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工程)

郑港环审〔2023〕2号

2023.3.24

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豫州大道以东、兖州路以西、鸿泽路以南、竹贤南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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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16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