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际陆港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打造“产业高度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新陆港,由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定城市合伙人。现将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郑州航空港国际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一)合作范围
商登高速以南,豫州大道以东,安罗高速以西,南北向跨越南海大道,东西向跨越青州大道,共计50平方公里+指定范围内的2591.8亩土地范围内的一级开发。
一期总开发面积为32平方公里(未扣除枢纽公司开发范围,下同)+指定范围内的2591.8亩土地范围内的一级开发。
一标段:雁鸣大道、联港大道以西(包含雁鸣大道、联港大道),徐州路、规划次干路以东(包含徐州路、规划次干路),南海大道以北(包含南海大道)、规划次干道、东海路以南(包含规划次干道、东海路),开发面积约为18平方公里,总投资180亿元。
二标段:联港大道(不含)以东,志洋路以南(包含志洋路),南海大道以北(包含南海大道),规划次干路以西(包含规划次干路),开发面积约为14平方公里,总投资110亿元。
(二)合作原则
按照“自主经营、边界清晰、封闭运行、分片开发,滚动发展、整体平衡、开发一片成熟一片、成熟一片再开发一片”的原则实施。
(三)合作内容
片区规划设计、土地一级整理(含外挂土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导入、运营管理、配套光伏等,详见招商文件。
(四)合作模式
采用“社会投资人(城市合伙人)”模式,招商主体与中选的社会投资人(城市合伙人)成立合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招商主体占股5%,中选的社会投资人占股95%。由合资项目公司开展整个片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合资项目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招选片区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方。
(五)合作期限
整体合作期暂定15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具体可根据片区开发实施方案、项目合作实施情况调整。
三、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雁鸣大道、联港大道以西(包含雁鸣大道、联港大道),徐州路、规划次干路以东(包含徐州路、规划次干路),南海大道以北(包含南海大道)、规划次干道、东海路以南(包含规划次干道、东海路),开发面积约为18平方公里,总投资180亿元。
二标段:联港大道(不含)以东,志洋路以南(包含志洋路),南海大道以北(包含南海大道),规划次干路以西(包含规划次干路),开发面积约为14平方公里,总投资110亿元。
四、招商条件
(一)基础性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2022年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以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申请人2022年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以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申请人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350亿元人民币;
5、申请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
6、申请人或申请人隶属的最高级母公司(最高级集团公司)须是2022年世界500强企业(以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为准);
7、申请人银行授信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以申请人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或银行出具的授信协议或证明为准);
8、申请人和其控股股东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9、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方应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其他联合体成员至少符合以上第1条、第8条要求。
(二)竞争性条件
1、比资质。比较公司的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信用等级;
2、比方案。申请人根据招商主体对本项目片区提升要求,提出项目包装策划方案/思路、政策需求、实施路径等;
3、比融资。申请人提供项目融资思路和资金平衡思路;
4、比业绩。优先引进具备丰富片区开发项目投资建设经验的申请人;
5、比实力。申请人授信总额以50亿元为基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较高的优先。
(三)一票否决项
1、申请人为取得项目参与权提供虚假数据的;
2、申请人在近三年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不良信用纪录的;
3、申请人不能满足投资基础条件的;
4、取得中选申请人资格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90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
5、投资人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
五、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
(一)有意愿参加本招商项目的申请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件于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401室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单及招商文件。
招商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鑫苑路西25号楼1单元18层4号
联系电话:0371-66366860
电子信箱:fzslzxgs@126.com
(二)持下列证件报名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附件加盖公司公章)
3、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
4、联合体协议(如有)。
5、基础性条件中全部资料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评审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在招商文件中明确,逾期递交无效,不接受邮寄、网络等其它方式递交。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招商单位将组织综合评审,通过评分方式确定中选人。
七、招商说明
(一)本次招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答疑会,申请人可自行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二)申请人在参与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招商公告由招商主体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 商 人:郑州航空港国际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1208室
联 系 人:全先生
电 话:18338323833
招商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鑫苑路西25号楼1单元18层4号
联系电话:18239112125 13619841743
电子信箱:fzslzxgs@126.com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