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邮寄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地址:港区洞庭湖路以北、雍州路以东,邮政编码:451162,联系电话:0371-58551631,联 系 人:赵先生,或将电子版发至我局邮箱:zzgqgtzyj@163.com。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