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
  • 施工,检查,设计,管理,验收,交底,分包,监理,培训,整改
  • 2024-04-28
滨河西路快速化工程(四港联动大道南~林湾北路)项目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制度情况


一、项目概况

滨河西路快速化工程(四港联动大道南~林湾北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部,南水北调工程西侧,规划为南北向城市快速路,项目全长26052米(桩号0-425-25+627)。本标段一标段K0+000-K5+500工程造价42280.460706万元,涉及专业工程有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电力、照明、绿化、灌溉、桥梁共9个,共11个单位工程其中桥梁工程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西路快速化工程(四港联动大道南~林湾北路)梅河桥梁工程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西路快速化工程(四港联动大道南~林湾北路)庙后唐沟桥梁工程。滨河西路是郑州航空港区连接郑州市中心城区最便捷的主要通道,今后将成为航空港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滨河西路的纽带连接对促进航空港区社会要素有序流动、交换提速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以及对航空港区参与区域合作,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航空港区经济腾飞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本工程实施范围为一标段合同内所有专业工程。

二、项目机构管理设置及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

  1、部门主任

  王晓鹤

  2、部门成员

  张兴国周贵生、钟淼、王云凯靳红昌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增加。

  3、职责分工

  在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进行直接管理,复核工程数量,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施工日记,安排和监督施工队伍按项目部月进度计划进行,严格执行项目部施工组织计划,坚持施工第一线,善于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密切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搞好现场施工管理。

  (二)技术质量部

  1、部门主任

  张兴国

  2、部门成员

  周贵生李耀文刘文成毛付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增加。

  3、职责分工

  在项目总工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系统管理,并密切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搞好质量监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措施,负责工程技术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的组织设计及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负责工程施工计划的上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及检验状态的记录;密切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搞好技术相关的工作对接。

  (三)安全环保部

  1、部门主任

  钟淼

  2、部门成员

  程征宇张志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增加。

  3、职责分工

  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并对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设备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施工作业安全、危险源及隐患排查的监控和治理、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

  (四)综合物资部

  1、部门主任

  赵永华

  2、部门成员

  孙瑞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增加。

  3、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办公室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项目部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和归档工作;负责项目部日常所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及生活办公设备的采购、检查核对;负责项目部的生活后勤保障;负责项目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等。全面负责项目物资采购方面工作;组织物资采购方案的编制工作;建立工程物资供应商档案;在保证成本最节约的前提下,保证项目所需物资的及时、保质、保量供应;对物资采购方面的流程和制度拥有建议权;组织并监督材料的入库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及时处理,确保入库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对供应到现场的工程物资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采购的物资得到正确的保管,定期组织仓库核查工作;负责物资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

  (五)计划合同部

  1、部门主任

  靳红昌

  2、部门成员

  马松震,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增加。

  3、职责分工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合同、计划、计量工作,并负责计划合同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各类合同文件的审核、组织各类合同的评审、签订、变更、终止等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对项目部已签订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对已完成认可的各项目工程进行收方、核实工程量、核查与计量有关的各种资料;负责相关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等工作;负责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

  三、主要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

  (3)组织制定项目部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4)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意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确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

  (5)合理配置,保证工程质量所需的资源;

  (6)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审核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在审核中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公司施工技术部、设计和建设单位;

  (7)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项目施工调查;

  (8)组织编制重点、大型、中型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和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9)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技术人员按照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向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0)依据设计现场交桩、施工图设计、测量规范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复测;

  (11)主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12)支持项目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的工作,经常听取项目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汇报意见,对任何忽视质量标准的做法应及时制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责令其立即返工;

  (13)定期组织检查工程施工是否遵守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的,责令立即返工;

  (14)定期组织检查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和技术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5)组织项目部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工序,立即返工或停工整顿;

  (16)组织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17)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质量体系运行及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18)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9)参加与项目部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

  (3)组织制定项目部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4)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意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确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

  (5)协助项目经理合理配置,保证工程质量所需的资源;因为配置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所需的资源存在问题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6)定期组织检查工程施工是否遵守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的,责令立即返工。因为在检查中未发现或发现了实际存在不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而未及时处理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7)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项目施工调查;

  (8)组织编制重点、大型、中型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和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9)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技术人员按照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向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0)依据设计现场交桩、施工图设计、测量规范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复测;

  (11)主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12)支持项目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的工作,经常听取项目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汇报意见,对任何忽视质量标准的做法应及时制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责令立即返工;

  (13)定期组织检查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和技术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4)组织项目部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工序,立即返工或停工整顿;

  (15)组织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16)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质量体系运行及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17)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8)参加与项目部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3、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

  (3)组织制定项目部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4)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意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确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

  (5)协助项目经理合理配置保证工程质量所需的资源。因为配置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所需的资源存在问题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6)定期组织检查工程施工是否遵守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的,应责令立即返工。因为在检查中未发现或发现了实际存在不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的而未及时处理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7)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项目施工调查。

  (8)组织编制重点、大型、中型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和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9)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技术人员按照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向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0)依据设计现场交桩、施工图设计、测量规范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复测。

  (11)主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12)支持项目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的工作,经常听取项目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汇报意见,对任何忽视质量标准的做法应及时制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责令立即返工;

  (13)定期组织检查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和技术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4)组织项目部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工序,应立即返工或停工整顿;

  (15)组织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16)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质量体系运行及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17)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8)参加与项目部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安质部长质量职责

  (1)参与工程项目日常、专项、季节性、季度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评比、考核等。

  (2)对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单位。

  (3)参加质量分析会,提出改进建议;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置和上报;组织起草全员质量教育培训计划。

  (4)负责搜集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负责整理、保管各种资料。

  (5)负责制订、管理质量台帐,统计质量情况。

  (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5、工程部部长质量职责

  (1)对工程质量负技术管理责任。

  (2)负责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接受交桩,组织复测、复核工作。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含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检查执行情况;编制大型构件制作、安装技术措施,检查制作、安装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4)参加质量检查、质量分析会、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质量改进办法和施工操作措施。

  (5)负责做好工程试验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工作。

  (6)负责及时搜集、整理工程施工中各环节的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6、物机部部长质量职责

  (1)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所需设备、物资材料的招标采购。

  (2)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掌握原材料的来源、产品质量,检查购进的设备、物资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

  (3)负责建立设备、物资、材料台帐。

  7、财务部质量职责

  (1)协助组织审查协作队伍的资质等级及其施工业绩,不得将本工程肢解转包或分包。

  (2)保证质量奖惩基金及时到位。

  8、试验室主任质量职责

  (1)负责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试验,为不能进行试验的材料联系委外试验。

  (2)协助选定工程材料的产地,及时掌握工程材料的质量、保管、使用。

  (3)负责试验仪器设备的鉴定、使用、维护、保管。参与本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

  (4)负责本标段试验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参与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

  (5)负责建立测试仪器设备台帐和周期表。

  9、技术主管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门的各种现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

  (2)在分管范围内,收集、整理、保管本单位的技术资料。

  (3)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安排,并参加其技术交底工作。

  (4)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使用各种手段,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施工动态,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或即将出现的关键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同动作,予以实施解决。

  (5)及时完成各项报表及上传下达的有关技术资料,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资料核查,并为其提供准确的数据。

  (6)参加编制和审核竣工文件并督促归档,参加工程竣工预验和交验。

  (7)编写重、难点工程技术总结,参与各经理部技术总结的编审。

  (8)按照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认真搞好贯标工作。

  10、质量检查工程师质量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监督检查项目部对国家和行业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并落实项目部承建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4)监督检查项目部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状况,确保项目部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5)检查项目部施工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检验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对未及时处理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7)检查隐蔽工程施工情况并协助公司主管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8)参加项目部每月召开的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因为在检查中未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9)经常检查工程施工是否遵守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的,应责令立即返工。因为在检查中未发现或发现了实际存在不符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的而未及时处理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10)经常检查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和技术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因为在检查中未发现或发现了实际存在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和技术设备不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管理责任;

  (11)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工序,立即返工或停工整顿;

  (12)参加项目部每月召开的质量分析会,分析质量体系运行及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13)参加与项目部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14)制定并组织落实项目部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及时申报优质工程。

  11、试验员质量职责

  (1)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试验工作。

  (2)负责试验和试验设备状态标识。

  (3)负责测定砂石含水率,混凝土坍落度,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做好混凝土、砂浆试件制作养护工作。及时将试件送检,提交各种试验报告,作为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试验资料记录,出具试验报告。

  12、助理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建设管理中心的各种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

  (2)收集、整理、保管本单位的技术资料。

  (3)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安排,并参加其技术交底工作。

  (4)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使用各种手段,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施工动态,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或即将出现的关键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同动作,予以实施解决。

  (5)及时完成各项报表及上传下达的有关技术资料,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资料核查,并为其提供准确的数据。

  (6)参加编制和审核竣工文件并督促归档,参加工程竣工预验和交验。

  (7)参与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参与技术总结的编审。

  13、技术员质量职责

  (1)在技术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工作,熟悉技规和各种施工规范。

  (2)收集、整理、保管本单位的技术资料。

  (3)负责技术交底工作,现场各个工序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工作,并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及时反馈给工程技术部。

  (4)及时、准确地掌握施工动态,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或即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工程技术部解决。

  (5)负责现场各个工序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工作,并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及时反馈给工程技术部。

  (6)及时完成各项报表及有关技术资料。

  14、采购员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对国家和行业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落实项目部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3)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所需设备、物资材料的采购。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掌握原材料的来源、产品质量,检查购进的设备、物资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材料申请计划所列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和采购材料。因为验收和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材料申请计划所列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4)如果缺料需要变更材料品种、规格、质量要求时,应征得技术人员签认同意,否则造成质量事故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5)供应钢材、水泥、机电产品等材料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无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的钢材、水泥、机电产品不得采购进料,否则造成质量事故应负管理责任;

  (6)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因为安排不当、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7)经常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因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8)经常检查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因为在检查中未发现或发现了实际存在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和不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9)负责建立设备、物资、材料台帐。

  15、劳资人员质量职责

  (1)对项目部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

  (3)落实项目部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4)协助项目经理合理配置保证工程质量所需的人才资源。因为项目部人才资源配置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负管理责任;

  (5)根据保证工程质量的需求,制定并落实项目部年度职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满足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因为培训存在的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负管理责任;

  (6)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

  16、带班人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与行业颁布的有关质量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熟悉质量有关管理制度、办法。

  (2)负责按照分工序的技术交底组织现场施工;负责分管工程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环境管理的重点和控制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

  (3)负责工程质量的现场监察工作;协助制定项目旬、月生产计划。

  (4)负责各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与预测、安全预防和消除质量事故隐患、质量通病。

  (5)参与小组活动、分项和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监督物资设备进货检验、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标准 、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由于未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标准 、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管理责任;

  (7)负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由于未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管理责任;

  (8)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由于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管理责任。

  (9)工序与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发生质量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17、作业人员质量职责

  (1)对项目部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2)落实项目部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

  (4)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标准 、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由于未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标准 、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5)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由于未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6)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由于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7)工序与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发生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8)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

  二、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各种资料及时上报、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全员参与质量控制、质量管理。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现制定了施工奖惩措施。

质量目标:

交工验收质量目标: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目标:合格。

考核对象:所有分包队伍及项目部各工区的分管负责人、主管工程师。

1.项目管理规定

1)分包工程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应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连续二小时以上打不通电话或在工地无管理人员负责,罚款相关责任人200元/人次。

2)项目部组织的各种会议、约谈,相关人员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人次,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罚款100元/人次,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者做缺席处理。

3)各种资料、日报必须按时上交,未上交者罚款100元/人次,迟交者罚款50元/人次。

4)对于业主、监理或行政部门的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人员不执行者罚款200元/人次,分包队伍不执行者罚款2000元/次。若因质量问题,业主、监理、行政部门开出罚款通知单,项目部对相关分包单位进行加倍处罚。

2.违章罚款

1)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两次以上检查且无明显改进时,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对分管责任人处以300-500元罚款。

2)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造成不良后果的分管负责人处以1000-2000元/次处罚,分包单位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3)分包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设计变更单、质量标准、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施工造成不合格工程,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5000 元/次,且因质量问题而进行返工费用,并按经济损失的10%进行罚款。

4)分管负责人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等或者私自更改标准进行施工,且未经业主或项目部书面同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后果自负。

3.工程质量管理罚款

1)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问题,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罚款500-1000元。

2)工程施工中,相应技术人员不负责任,不按照测量交底的平面坐标、标高施做,罚500-1000元/次。由此造成质量不合格的,且因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费用由分包单位全额承担,按经济损失的20%进行罚款。

4.工程质量事故罚款

1)未进行材料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导致进场材料不合格,对分包单位罚款500-5000元/次。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按经济损失的20%对相关分管负责人进行罚款。

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每次处罚分包单位5000 元/次。

5.管理规定的执行

1)本办法执行单位为项目部,对2000元以下奖罚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直接签发,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罚由项目执行经理批准后签发,10000元以上奖罚由项目经理批准后签发。

2)处罚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受罚分包单位和项目分管负责人、主管工程师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罚款通知单签发之日起七日内向项目经理申诉,逾期视为接受处罚决定。若被处罚单位或人态度恶劣,拒绝在处罚决定上签字,加倍处罚。处罚决定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同样生效。

3)以上罚款一旦发生,分包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缴纳到技术质量部,由项目部财务部门设专账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加强工程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目标实现。

  三、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的规定。

  (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方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观察,并应共同确认。

  1、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是工作质量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对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满足工程的有效运营,起非常大的作用。

  (1)审查的主要原则

  ①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批的要求;

  ②是否对初步设计进行全面、合理的优化;

  ③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是否有保证,是否符合工程总造价的要求;

  ④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阶段的要求;

  ⑤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和施工工艺要求。

  (2)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图纸的规范性;

  ②建筑构造、结构设计;

  ③平面设计、立面设计、纵断设计、空间设计、装修设计;

  ④工艺流程设计;

  ⑤设备设计;

  ⑥水、电、自控、人防等设计;

  ⑦城规、环境、卫生、消防等要求满足情况;

  ⑧各专业设计的协调一致情况;

   ⑨施工可行性。

  施工阶段,设计文件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依据。因此,安质部应参加设计总体部组织主持的设计交底工作,以透彻地了解设计原则及质量要求,同时,要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及图纸核对工作,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建设单位。安质部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应着重了解以下内容:

  (1)有关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方面;

  (2)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如规划、环保、农业、交通、旅游等)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市场供应的建筑材料情况等。

  (3)设计意图方面:诸如设计思想、设计方案比选情况,基坑开挖及基础处理方案、结构设计意图、设备安装和调试要求,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等。

  (4)施工应注意事项方面:如基础处理要求,对建筑材料方面要求,主体工程设计中采用新结构或新工艺对施工提出的要求,为实现进度安排而采用的施工组织和技术保证措施。

  2、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都将构成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未来工程产品的质量,因此需要对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1)凡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安质部和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如钢筋的硫、磷含量等),经安质部和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定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对于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订货,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的需要。

  (3)供货厂家是制造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主体,所以通过考查优选合格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订货质量的前提。为此,大宗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

  (4)对于半成品和构配件的采购、订货,安质部和监理工程师根据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等要求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文件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权威性的质量认证等。

  (5)供货厂方应向订货方(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够完全达到订货方(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要求。此外,质量文件也是施工单位将来在工程竣工时应提供竣工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以证明工程项目所用的材料或构配件等的质量符合要求。

质量文件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关键工序操作人员资格证明及操作记录、不合格产品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说明及证明;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必要时,还应附有权威性认证资料。

  (6)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向安质部和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经安质部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准进场。如果安质部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或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安质部或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验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7)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

  (8)材料构配件存放条件的控制。质量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到其适用通常都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内,如果对材料等的存放,保管不良可能导致质量状况的恶化,如损伤、变质、损坏、甚至不能使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条件、保管状态及时间也应实行监控。

  (9)对于某些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

  四、会议制度

    根据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部主要通过各类会议进行布署、协调和沟通。主要会议有碰头会周例会质量安全分析会技术交底会等。

  (1)碰头会:每晚19:10分召开生产碰头会,分工区经理或副经理主持,所有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及外协队伍、技术负责人参加,总结当天任务完成情况,安排第二天的施工任务并解决施工存在问题,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碰头会安排的任务必须落实到位,由工程部协调指挥,现场值班领工员和工班长负责落实。

  (2)质量周例会:每周一上午进行质量检查例会,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工程部全体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检查现场质量问题和内业资料,制定整改措施及落实时间,责任到人;

  (3)技术交底分析会议: 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二次技术总结会,分析本月技术管理的得失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对技术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并安排落实。由技术部组织,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并分工序、分阶段对其他重要部门及工班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提出质量要求。

  (4)质量安全分析会议: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质量会议,由项目副经理主持,各领导、各部室主要人员、领工员等参加,对上月的安全、质量情况进行小结,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提出下月生产的安全、质量重点,由安全工程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并编制整改措施及时落实。

  (5)其他会议:如监理例会、外部协调会、上级领导检查座谈会等需要相关部门参加时,由办公室协调通知,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与会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举行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五、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1)新入场工人、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项目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司机等每年都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后,每年还需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再教育培训。

3)对项目部一般管理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教育。

4)项目管理人员除按照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外,还应按照股份企业要求和项目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接受安全责任宣贯、警示教育、应急培训等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5)对于普通工人每年需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专业技术再教育。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特种作业人员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六、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为提高施工质量,适应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班组自检→技术主管检查→质检工程师专检”的三级检查制度。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班组自检:每道工序施工时班组长应组织和监督班组工人严格按照图纸、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施工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全面负责班组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检工作,发挥班组兼职质检员作用,虚心接受技术员和质检员的检查、监督;对有缺陷或问题的施工工序,要及时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质量标准。施工工序完成后班组长负责自检,合格后填写“三检制”检查记录表(见表一),签字后将“三检制”检查记录表报技术主管检查。班组长未进行自检或未在“三检制”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的,技术主管有权拒绝进行检查验收。

  2、技术主管检查:技术主管接到班组长签字的“三检制“检查记录表后,应立即根据图纸,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施工规范等要求对施工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有缺陷或问题的施工,要指出缺陷和问题,以及相应整改措施或现场给以技术指导,并督促班组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权及时上报,并拒绝在”三检制“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同表一);对验收符合要求或整改到位的,及时填写”三检制“检查记录表,并签字报专职质检工程师组织验收。  

  3、质检工程师专检:专职质检工程师对工序质量组织验收前,应熟悉图纸、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施工规范等对工序的要求,会同技术主管、班组长等人员一同对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发现工序有缺陷或一般问题,应督促指导班组及时整改;检查验收时发现较大问题或需要返工的,及时上报部门领导或项目部领导,并书面下发整改、返工通知书;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工序验收,并认真做好“三检制“验收记录表的填写工作(见表二),对合格的工序进行拍照并保留电子影像资料。      

  4、建立各级“班组自检→技术主管检查→质检工程师专检”相结合的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各级设立专(兼)职质检员,持证上岗,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实施检查控制,做好隐蔽工程的自检工作。分级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5、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进行质量检查,集中对现场质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外观结构尺寸、主要焊缝质量等项目进行检测,凡一次检查合格率不足90%,提出黄牌警告;连续二次检查合格率不足90%,责令调换岗位;对一次检查合格

率达90%以上,内实外美且现场管理有序的班组给予奖励,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  

  6、在分项工程施工中,工班及一线作业人员应坚持施工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合格后报专(兼)职质检员检查。  

  7、施工全过程坚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由外协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技术主管和质检工程师联合检查。

   8、技术主管和质检工程师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检查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提出具体内容,立即要求班组进行整改直到合格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范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表和“三检制”检查表,于隐蔽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

   9、待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在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0、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通知不合格,应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质检合格的再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11、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随机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七、安全检查制度

    为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控制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定期、不定期、季节性、日常性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安全部门应每日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并存档。

  1. 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别和频次

  (1)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别

  ①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②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③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

  ④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⑤日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2)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①项目部每周及月底将由项目经理带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工程师参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组全面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将以书面形式进行下发,要求各被检查班组做好隐患整改,并将整改后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项目部将派出复查小组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的,要求其继续整改。如拒绝整改,项目部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可进行停工整顿。

  ②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由施工队长负责组织,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针对现场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地点进行排查,对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要及时修复。

  ③作业班长每天对当班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不文明施工现象要及时制止,对于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④每周及月底大检查完毕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需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文字。

  (3)专业性安全检查

  ①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大型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现场临时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危险物品等进行安全检查。

   ②专业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对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派人参加,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4)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

  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指派专人到现场监督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按规定要求进行施工过程检查控制,对不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违反操作过程的施工人员和队伍,应及时其停止其施工,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继续作业。

  (5)季节性安全检查

  ①季节性安全检查包括: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防雷电、雨季防汛和主要节假日安全检查。

  ②季节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安全负责实施组织,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夏季、冬季、雨季和节假日可能出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对自然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提前预防。

  (6)日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日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进行现场深入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提出改正。

  2.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

  (1)每天的安全生产检查都要认真进行记录,对检查出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

  (2)对制定时、定人、定措施要求施工队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现象,施工队落实不到位时,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进行批评与处罚。

  (3)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由参加检查人员负责填写,经检查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整改、验收负责人签字认可。

  (4)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一式二份,组织检查单位和受检单位双方各执一份,由安全主管部门或人员负责保管。

  八、劳务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严格控制和合理使用劳务分包队伍,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施工生产要求,使劳务分包过程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劳务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工作标准

  (1)劳务分包指分包方只提供劳务,以包工不包料的承包形式参与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方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能够提供劳务,并能独立完成或配合项目施工,与单位建立合同关系的劳动组织。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必须经业主认可,不得擅自分包。

  (2)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方面的培训;负责向劳务分包方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和质量标准要求等项技术交底;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完工(含阶段)后对劳务分包方的验工、计价、结算等日常管理工作。

  (3)劳务分包方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劳务分包方上岗前,应由项目部会同劳务分包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共同负责劳务分包方的铁路常识、文明施工、法制法规、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及岗前的各项培训,并详细记录培训内容,经双方签认后备查。

  (4)项目部必须待公司与劳务分包方的合同签定并正式生效后,才能允许劳务分包方进场。劳务分包方进场后,项目部劳资员应按照合同规定人数及个人身份证,列出全体人员名单,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备案。

  (5)劳务分包方进场后,项目部应对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和环境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国家、地方政府或业主关于安全、质量、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具体要求,以及文明施工、安全、质量方面的规程、标准等。对劳务分包方的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

  (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并选派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职工担任劳务分包方的技术指导,由技术指导负责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过程、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帮助劳务分包方解决施工中发生的相关问题。

  (7)当劳务分包方的行为对施工生产、工程质量、安全和企业信誉等造成不良影响时,项目部可根据合同条款,追究责任,若情节严重,项目部可报请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终止合同,予以清退。

  九、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依据;

  (2)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统一归类。

  (3)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安全、质量文件和档案收入与登记。所有收入应在收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按安全、质量信息分类别进行登记)。应记录文件名称、文件摘要信息、文件的发放单位(部门)、文件编号及收文日期,必要时应注明接收文件的具体时间,最后由安质部负责收文人员签字。

  (6)安全、质量文件档案资料传阅与登记。需传阅的文件应确定传阅人员名单和范围,并注明在文件传阅纸上,随同文件进行传阅。每位传阅人员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文件传阅期限不应超过该文件的处理期限。传阅完后,负责档案资料的人负责收回并归档。

  (7)安全、质量文件资料收文与登记。所有发文按安全、质量信息资料分类和编码要求进行分类编码,并在发文登记表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料的分类编码、文件名称、摘要信息、接收文件单位名称、发文日期(强调时效性的文件应注明发文的具体时间)。收件人收到文件后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