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01、02、03、04、05、06、07、08、09、10、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G-06-05、09、18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80541平方米
用地位置: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部航空枢纽港片区,由空五路、相州街、空七路、雍州路所围合街坊内。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01、02、03、04、05、06、07、08、09、10、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于2018年9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G-06-05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06-09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控制G-06-18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G-06-05地块由广场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G-06-09地块由商业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G-06-18地块由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
(2)合并G-06-05、G-06-09、G-06-18地块;
(3)取消规划范围内15米街坊路;
(4)其余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满足《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公示内容:1.区位图
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01、02、03、04、05、06、07、08、09、10、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01、02、03、04、05、06、07、08、09、10、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图则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01、02、03、04、05、06、07、08、09、10、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G-06-05、09、18地块拟调整用地规划图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李晓丹 58551660(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编制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