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 补贴,征地,管理,保障,参保,衔接,相关,郑州市,社会保障,有关
- 2024-05-31
关于做好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
补贴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做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郑州市《关于做好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验区组织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7天,自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6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0371—61312075
电子邮箱:zzhkgqsbk@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楼818室
邮编:451162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31日
结果反馈: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社会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相关情况
(一)2024年4月8日至4月11日、5月13日至5月16日,征求了纪检监察工委、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协调办公室、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卫生体育局、审计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税务分局10个局(委)和17个乡镇(办)的意见建议。
(二)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4年6月7日,共收到意见9条,其中区直部门反馈意见7条,17个乡镇(办)反馈意见2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调整牵头单位、补贴程序、规范表述等方面,经研究,采纳意见4条。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