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 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攻坚
  • 2024-09-3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投入情况公告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投入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郑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郑财农〔2021〕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管理,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投入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4号),其中:中央资金118万元、省级资金103万元,共计221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批复,以及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按照经过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实施的项目予以分配。

  三、资金用途及分配结果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分配结果待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确定实施的项目后,再进行公告公示。

  四、资金使用单位

  本次公告公示的资金使用单位为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五、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371—8619800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监督电话:0371—5659175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