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3-19、A3-20、A3-21、A3-22、A3-24、A3-25、A3-27、A3-2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3-25、A3-28街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第A3-25街坊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日期:2024-07-10 17:32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3-19、A3-20、A3-21、A3-22、A3-24、A3-25、A3-27、A3-2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3-25、A3-28街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第A3-25街坊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41015平方米

用地位置: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片区,由舟航路、立德街、长安路和大寨路所围合街坊内的局部地块。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3-19、A3-20、A3-21、A3-22、A3-24、A3-25、A3-27、A3-2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3-25、A3-28街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两控规分别于20149月、20185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A3-25-02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第16次党工委会会议通知》,为支持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需将第A3-25-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地下空间按照一类工业用地相关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

2)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满足一类工业用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公示内容:1.区位图

2.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3.修改前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公示日期: 2024710日至202488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58551660(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编制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