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荆州路、洞庭湖路、规划领事馆东路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第E13-06街坊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18797平方米
用地位置:本次拟修改用地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片区,由九德南街、潘江路、翼州路、唯贤路围合而成街坊内的局部地块。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荆州路、洞庭湖路、规划领事馆东路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第E13-06街坊局部地块,该控规于2019年5月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拟修改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
随着航空港区域发展,城区人口急剧增加,供水范围及管网里程也迅速扩大,水务公司为满足北区附近管网抢修维护和居民服务需要,计划建设北区自来水管网抢修基地,需要调整本次拟修改用地,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2)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荆州路、洞庭湖路、规划领事馆东路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荆州路、洞庭湖路、规划领事馆东路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
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荆州路、洞庭湖路、规划领事馆东路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第E13-06街坊局部地块拟调整用地规划图
公示日期: 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7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