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
批前公示
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我单位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作为航空港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协同类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二、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为郑州航空港区全域,总面积为747平方千米,包含代管新郑市、中牟县、开封尉氏县部分。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致,“中心城区”指集中建设的城镇空间,由洪泽湖大道、京港澳高速、南海大道、青州大道等围合区域以及洧川镇区。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3年,近期至2027年,中期至2035年,远期至2050年。
四、公示内容:(见附件)
五、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六、联系电话:0371-56591103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