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教卫体局
  • 救助,应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卫办医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卫医发,急救,试行
  • 2024-11-06
航空港区2024年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进展概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号)要求,教卫体局对疾病应急救助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救治流程,规范申请使用救助基金。据统计,截至目前2024年我区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纳入全区卫生总体布局,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基金申请的规范性、有效性,全力保障困难群体的急救费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