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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区建设局 日期:2025-02-05 15:06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规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4〕1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航空港区实际,航空港区建设局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重要意义

  本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航空港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建项目的代建管理,明确了各方职责,优化了项目建设组织模式,有利于提高项目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和投资效益,推动航空港区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促进航空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职责与分工、项目实施程序、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奖惩与监督和附则等六个部分,共三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确定代建实施范围、代建模式。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模式分为直接代建和委托代建两种。直接代建由代建办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代建范围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本级非经营性房建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代建。委托代建由代建办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建筑规模大(建筑面积5万㎡以上)、技术复杂、工期紧,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采用委托代建方式。第二章职责与分工,主要界定区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及代建办、使用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推动项目建设。第三章项目实施程序,明确了项目代建工作整体实施程序和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任务,细化项目前期阶段、实施阶段、验收移交阶段具体工作流程。第四章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支出预算的制定和资金拨付的流程。第五章奖惩与监督,明确代建单位、使用单位、参建单位、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奖惩措施和信用评价等相关内容。第六章附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执行时间等。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