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3、H14-07街坊以及第H14-04、08、12,H15-04、0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方案》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6、07街坊,H-15-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241326平方米
用地位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部中原医学科学城片区,为雍州路、瑞莲中路、高路河南街、八千东路所围合区域内部分地块。
项目背景:
拟调整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3、H14-07街坊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此控规于2017年9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H14-07-04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4、08、12,H15-04、0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此控规于2017年11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H14-08-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H14-08-02地块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为支持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需将第H14-07-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修改为高等教育用地;第H14-08-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修改为高等教育用地。
调整后新编控规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6、07街坊,H-15-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H-14-06-01地块为高等教育用地,第H-14-06-02地块为公园绿地,第H-14-07-04地块为高等教育用地,第H-15-07-01地块为高等教育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调整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修改为高等教育用地;
(2)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小于50%;建筑高度小于60米,且须符合机场管理机构关于项目核准净空高度的复函;绿地率大于25%;容积率小于1.5。
(3)新编第H-14-06-01地块用地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小于50%;建筑高度小于60米,且须符合机场管理机构关于项目核准净空高度的复函;绿地率大于25%;容积率小于1.5。
新编第H-14-06-02地块用地控制指标:绿地率大于65%。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3.调整前规划图则
4.拟调整用地方案
5.调整前后指标对标表
6.指标表
7.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13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李贞 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