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02单元第H-02-01、05街坊细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02单元第H-02-02、06街坊细则》H-02-05-02地块、H-02-06-01地块调整方案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18.62公顷
用地位置:规划范围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由雍州路、鹤首北路、彩鹤街、鹤北环路四条城市道路所围合街坊内。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02单元第H-02-01、05街坊细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02单元第H-02-02、06街坊细则》,该控规于2021年6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H-02-05-02、H-02-06-01地块容积率为>1.0,<1.5,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6,<1.9,住宅建筑平均层数类别为多层Ⅱ类(7层-9层),建筑密度<30%;H-02-05-02地块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10%-15%,H-02-06-01地块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15%-20%。
现将H-02-06-01地块容积率修改为>1.0,<1.5,建筑密度<35%,配套商业比例调整为<8%,取消住宅用地容积率和住宅建筑平均层数类别。
将H-02-05-02地块容积率修改为>1.0,<1.5,配套商业比例调整为<8%,取消住宅用地容积率和住宅建筑平均层数类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将H-02-06-01地块容积率修改为>1.0,<1.5,建筑密度<35%,配套商业比例调整为<8%,取消住宅用地容积率和住宅建筑平均层数类别。
(2)将H-02-05-02地块容积率修改为>1.0,<1.5,配套商业比例调整为<8%,取消住宅用地容积率和住宅建筑平均层数类别。
公示内容:1.区位图
2.原用地规划图
3.原用地控制图则
4.拟调整用地控制图则
5.调整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公示日期: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8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