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D-16-T02、T03、T04地块、第D-17-T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D-17-T02地块地下空间调整方案》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D-17-T02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 区自规局 日期:2025-06-04 09:4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D-16-T02、T03、T04地块、第D-17-T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D-17-T02地块地下空间调整方案》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D-17-T02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24472

用地位置:规划范围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之窗片区,由长安路、迎宾大道辅道、航安二街与机场二路所围合街坊内。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D-16-T02、T03、T04地块、第D-17-T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此控规20254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D-17-T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地下空间使用功能为配建停车、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层数为3层为支持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需将第D-17-T02地块地下空间使用功能调整为商业设施、配建停车、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层数调整为≤3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地下空间使用功能由配建停车、人防工程调整为商业设施、配建停车、人防工程

2地下空间开发层数由3层调整为≤3层,其他指标不变。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3.修改前地下图则

4.调整方案

5.调整前后指标对标表

公示日期: 202564日至202573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