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选址,预审,XS0021418号,鹤南环路,高路,河南街,雍州路,双鹤街,河南黄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2025-06-06
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01842024XS0021418号)》决定的公告
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核发了位于鹤南环路以南、高路河南街以东、雍州路-双鹤街以西、八千东路以北的新型研究型大学(筹)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01842024XS0021418号)。
因项目选址位置发生变化,现河南黄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注销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同意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101842024XS0021418号)。特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