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2-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01-14-T01-01、H-01-14-T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2-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位置及面积:本次拟修改地块为原控规中的H2-08-03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片区,由黄海路、鹤园西街、淮海路和梅河路所围合街坊内,拟修改地块用地面积为702108平方米(约1053亩)。
修改背景:
拟修改范围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2-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于2018年4月20日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为保障重要项目落地,拟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2-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H2-08-03地块部分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2-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H2-08-03地块部分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
(2)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01-14-T01-01、H-01-14-T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控规为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新编控规,控规规划地块(第H-01-14-T01-01地块,地块编号微调以示区分)即为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拟修改地块(第H2-08-03地块)。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01-14-T01-01、H-01-14-T01-02地块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01-14-T01-01、H-01-14-T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规划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片区内,由黄海路、鹤园西街、淮海路和梅河路所围合,委托地块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1283723平方米(约1926亩)。
三、公示内容:1.区位图
2.原土地使用规划图
3.原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5.修改后土地利用现状图
6.修改后规划图则
7.修改后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 2025年6月10日 至2025年7月9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