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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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原特区人才计划”加快打造国际创新人才中心的意见》(郑港工委〔2024〕3号)、《郑州航空港区高峰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郑港人才办〔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航空港区2025年度高峰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我区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高端人才,满足申请的基本条件,符合四个层次的认定标准,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高峰人才认定。
(二)高峰人才分类认定的用人单位是航空港区属事业单位和在航空港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缴纳社保并在区纳税的企业,以及社会组织。
(三)新引进高端人才来区工作时间须在两年以内(2023年1月1日后),新培养高端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业绩时间须在两年以内(2023年1月1日后)。
(四)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列入认定范围。
二、申报条件
高峰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四)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高峰人才分类认定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高峰人才分类认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单位申请。用人单位登录“河南郑州航空港人才”(https://gov.yun-g.com/),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线下申报的海外高峰人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受理初审。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初审,重点对申报单位、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查验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条件的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区组织人事部进行评议。
(三)评议复审。区组织人事部组织评议复审,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四)公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认定人选层次,并对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入选人员名单。
四、申报时间
高峰人才认定实施“常态化+承诺制+容缺办”,实行快审快批、限时认定。申报材料中第九条的(四)(六)项申报材料可以容缺办理,需在申报后一年内补充上传。
本批次申报认定于6月27日开始系统测试,6月30日全区开始正式申报,系统截止日期为8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电子材料通过“河南郑州航空港人才”申报平台直接报送。
(二)人才所在单位要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无误,须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如有虚假填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三)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及时核对在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材料要在用人单位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加具推荐意见后,尽快报区组织人事部进行评议。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申报系统:https://gov.yun-g.com/
咨询电话:周老师,0371-87080707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