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财政金融局
- 2025年 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5-08-15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情况和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公示
根据《郑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郑财农〔2021〕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管理,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区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情况和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依据豫财农综〔2025〕3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计2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3万元、省级资金96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郑港农小组〔2025〕1号、郑港农小组〔2025〕2号、郑港农小组〔2025〕7号)予以分配。
三、资金用途及分配结果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分配结果如下:
1.2024年航空港区洧川镇湾里河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0万元;
2.2025年航空港区大马乡马古岗村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新建道路项目,计划投资57.444783万元;
3.第一批已批复的全区项目管理费增加31.555217万元。
以上3项合计209万元。
四、资金使用单位
本次公告公示的资金使用单位为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五、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371-8619800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监督电话:0371-56591752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