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委(部)、局、办,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构建一流创业生态,建设“青年创业乐园 国际创业之都”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8月11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加快构建一流创业生态,建设“青年创业乐园
国际创业之都”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业扶持的决策部署,激发各类主体创业活力,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将航空港区打造成“青年创业乐园 国际创业之都”,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生态,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创业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空间无忧、投资无忧、项目落地无忧、人才无忧、创业生态无忧”五大行动,覆盖孵化载体、创投基金、项目落地、人才引育和创业服务全生命周期的创业生态体系,为航空港区实现“国际创新创业中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创业平台功能发挥更加充分,创业项目和人才集聚效应更加凸显,创业服务水平更加优化,让创业成为航空港区的亮丽名片。到2027年,集聚5万名青年人才来航空港区创业,推动新创办市场主体1万家以上,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空间无忧—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1.支持现有产业园改(扩)建孵化载体。鼓励国内外企业利用现有产业园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以引进创业项目为主的各类产业园区。对利用现有厂房、楼宇和存量资产,改(扩)建孵化载体的,经认定为创业孵化载体的,给予其实施场地改造及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创业工作专班)
2.培育高能级孵化载体。对航空港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科工局)
3.推动创业陪跑空间发展。鼓励各类孵化载体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作为创业陪跑空间,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给予最高3年、面积5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责任单位:创业工作专班)
4.提升孵化载体效能。航空港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年对孵化载体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良比例不超过载体总数的25%,对评估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科工局)
5.鼓励举办各类创业文化活动。支持孵化载体、科创园区、行业协会举办高峰论坛、行业峰会、创新创业大赛、产学研对接会等,经备案核定后,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场活动最高补助20万元,单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科工局)
(二)投资无忧—鼓励创投基金投资
6.创投基金落户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创投基金(含天使),给予落户资金奖励。对公司制创投基金,按首次申请时实缴资本规模给予奖励:对公司制创投基金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不足1亿元的,按不超过基金规模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公司制创投基金实缴资本达到1亿元(含)、不足5亿元的,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750万元;对公司制创投基金实缴资本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合伙制创投基金,按首次申请时实缴资本规模,给予受托管理的基金管理企业奖励:对合伙制创投基金管理资金达到1000万元(含)、不足1亿元的,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7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75万元;对合伙制创投基金达到1亿元(含)、不足5亿元的,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2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625万元;对合伙制创投基金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基金规模0.7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7.创业投资奖励。创投基金(含天使)投资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对航空港区内资产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投资期限超过2年的,按照直接股权投资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400万元。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政府出资比例相应降低奖励额度。(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8.创业投资风险补贴。对符合产业导向、投资合法合规等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企业,以基金管理企业为申报主体,可申请创业投资风险补贴,按其对单个创业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每年度对单个基金管理企业累计风险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三)项目落地无忧—加大创业项目落地支持
9.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对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万元。(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教卫体局、社会事业局)
10.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最长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局)
11.办好创业品牌赛事活动。面向国内外举办“INNOPORT郑州航空港全球创业大赛和全民创业季”赛事活动,大力推动项目在航空港区落地,对符合条件的获奖落地项目按照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3万元给予奖励,同时给予最高3年、面积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责任单位:创业工作专班)
12.吸引优质创业项目落地。支持创新主体参加各级各类双创大赛,对获奖项目在航空港区落地转化的,按照获奖资金1:1配套奖励,同时给予科技计划项目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责任单位:科工局)
13.给予创业项目股权投资支持。设立5亿元天使基金和50亿元产业投资母基金,落地项目可申请资金资助,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链优势地位及核心竞争力的获奖项目,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责任单位:科创集团)
14.政企应用场景开放支持行动。鼓励来航空港区创业企业参与人工智能双百场景应用项目,推动航空港区主导产业和区内产业链龙头企业持续发布创新需求榜单,为来区创业企业提供实用机会与市场渠道。(责任单位:科工局、各产业指挥部)
(四)人才无忧—加强人才保障力度
15.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支持重点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对经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按个人年度工资薪酬的20%给予用人主体最高500万元的引才育才工作经费支持,给予最高30万元的人才发展补贴。对省、市A或B类高层次人才领衔的高端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对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科工局)
16.提供生活补贴支持。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区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生和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分别给予最高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的生活补贴。(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
17.提供安家补贴支持。对到航空港区重点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
18.提供人才公寓支持。对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际一流人才、国内一流人才、省内一流人才等相当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3年的免租人才公寓。实行市场化人才公寓运营机制,在航空港区创新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可享受不高于同区域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70%标准的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建设局、组织人事部、河南才港公司)
19.提供免费人才驿站。郑州市以外高校来区创新创业、就业求职的本科(预备技师、技师)及以上学历人员(毕业前1年至毕业后2年期间),提供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
20.建立创业失败救助机制。对在航空港区创业失败的人员,结合其实际就业需求提供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对接等公共就业服务,生活困难的经认定后按照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原则上可给予不超过当月城市低保标准10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局)
21.搭建创业人才服务平台。构建功能完善、资源集约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实现人才认定线上申请、人才及技术需求线上对接、人才信息线上管理、人才政策线上智能匹配等,集中办好“人才一件事”。(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
(五)创业生态无忧—优化创业生态服务
22.组建创业经纪人队伍。建立INNOPORT创业经纪人专属服务团队,专人专职负责遴选和对接创业项目、提供创投资本和政企场景支持、服务跟踪项目落地等创业生态体系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创业工作专班)
23.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INNOPORT创业训练营,实施创业者培育行动,聚焦提升创业者核心能力,系统化培育创业人才,助力创业者提升竞争力,将知识转化为创业动能。(责任单位:创业工作专班、组织人事部)
24.培育弘扬创业者文化。开展INNOPORT国际创业者大会,打造以创业者文化为核心的高端品牌活动,促进国内外创业者交流和合作,吸引更多广义创业青年投身航空港区。(责任单位:创业工作专班)
25.提供一站式的工商注册服务。在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通“绿色通道”,开设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高效受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降低创业成本。(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市场监管和营商环境局)
26.建立五项创业服务平台。搭建创业经纪人服务平台、创业投资金融平台、场景式产业供需对接平台、创业载体服务平台、创业生态服务数字化平台,推动创业政策、项目、平台、资金、人才等要素融合,构建一站式创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创业工作专班)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支持航空港区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和发展,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对违规骗取财政资金的创业者和企业,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创业者和企业,不予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已发放的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广泛开展创业促进就业宣传,举办各类创业赛事活动,发掘创业先进典型,讲好创业故事,弘扬创业精神,激励敢创业、创成业,引导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创业。
四、附则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与省、市、区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政策解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构建一流创业生态,建设“青年创业乐园 国际创业之都”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