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01、02、03、04、05、06、07、08、09、10、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G-06-02地块局部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 区自规局 日期:2025-08-22 09:08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01、02、03、04、05、06、07、08、09、10、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G-06-02地块局部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6121平方米

用地位置:规划范围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空枢纽港片区,由雍州路、相州街、空五路与空七路所围合街坊内的局部地块。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06-01、02、03、04、05、06、07、08、09、10、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此控规于2018年9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G-06-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为支持项目建设,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会会议纪要》〔2025〕3号要求,需将第G-06-02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修改为消防用地,修改后用地代码为G-06-11地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修改为消防用地;

(2)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满足消防用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具体研究确定。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3.修改前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5.地上图则

6.调整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公示日期: 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20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