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6、07、08、09、10、11、12、13、1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12街坊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12-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 区自规局 日期:2025-09-24 14:43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6、07、08、09、10、11、12、13、1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12街坊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12-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6、07、08、09、10、11、12、13、1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12街坊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34764平方米(约52亩)

  用地位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为兖州路、惠润路、隆泰街、竹贤南街所围合街坊内部分地块。

  项目背景:

  拟调整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6、07、08、09、10、11、12、13、1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此控规于2023年8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拟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为34764平方米。为支持项目建设,满足项目实际使用需求,调整第N-10-12街坊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调整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调整内容:

  (1)调整第N-10-12街坊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

  (2)相关控制指标在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予以具体确定。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12-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12-05地块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上述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12-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用地面积:41475平方米(约62亩)

  用地位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为兖州路、惠润路、隆泰街、竹贤南街所围合街坊内部分地块。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3.调整前规划图则

  4.拟调整用地方案

  5.调整前后指标对标表

  6.指标表

  7.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巩丰维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