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第H-16-03街坊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6单元(第H-16-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
(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第H-16-03街坊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29327平方米(约44亩)
用地位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为雍州路、嘉莲东路、轩鹤南街、双楼路所围合街坊内部分地块。
项目背景:
拟调整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此控规于2021年6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第H-16-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为12627平方米;控制第H-16-03-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为16700平方米。基于土地高效集约利用、项目快速落地以及促进区域发展的实际需要,将H-16-03街坊内公交首末站和社会停车场调整至H-16单元外,与八千站共建,打造一个客运、公交、轨道交通、公共停车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调整第H-16-03街坊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调整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调整内容:
(1)调整第H-16-04街坊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2)相关控制指标在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予以具体确定。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6单元(第H-16-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6单元(H-16-03街坊部分地块)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上述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6单元(H-16-04街坊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
用地面积:129838平方米(约195亩)
用地位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为雍州路、嘉莲东路、轩鹤南街、双楼路所围合街坊。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3.拟调整用地方案
4.指标表
5.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