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 郑州航空港,城市管理局,评价,影响,建设,南水北调,防洪,批复,受理,审批
  • 2025-10-28
关于受理和拟批复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将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27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