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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开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 202224 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7号)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开。

 

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拟选位置: 张庄办事处、三官庙办事处、龙港办事处、新港办事处、银河办事处、龙王办事处、岗李乡

拟用地面积: 60.5086公顷

拟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老丈八沟、教场明沟、高铁明沟、省道明沟、纬三河、梅河及庙后唐沟等七条排涝通道

证书编号: 用字第4101842025XS0085573号

发证机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