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2-16街坊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6-01-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 区自规局 日期:2025-11-10 09:06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2-16街坊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6-01-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2-16街坊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位置及面积:本次拟修改地块为原控规中的A2-16-01与A2-16-02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片区南水北调工程以西区域,由护航路、凌霜街、飞航路和雍州路所围合街坊内。拟修改地块用地面积为29811平方米(约45亩)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于2012年11月经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A2-16-01地块为中小学用地,A2-16-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护航路小学周边众多成熟住宅小区,随着入住率逐年提高,该学校已不能满足周边适龄儿童入学所需。为缓解护航路小学学位供需矛盾,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拟将护航路小学南侧7 亩其他公用设施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同时统筹原护航路小学土地与本次改扩建项目土地进行整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北侧用地指标修改;

  (2)南侧用地性质由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修改为中小学用地;

  (3)北侧、南侧用地整合为1个地块,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满足中小学用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6-01-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控规为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新编控规,控规规划地块(第A2-16-01-T01地块)即为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拟修改地块(第A2-16-01与A2-16-02地块)。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6-01-T01地块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6-01-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片区南水北调工程以西区域,由护航路、凌霜街、飞航路和雍州路所围合街坊内。规划用地面积为29811平方米(约45亩)。

  三、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原土地使用规划图

  3.原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5.修改后土地利用现状图

  6.修改后规划图则

  7.修改后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 10日 至2025年12月9 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