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1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15-02街坊局部用地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I5-02-T01-01、I5-02-T01-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1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15-02街坊局部用地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194103.51平方米
用地位置:本次拟修改用地为已批控规I5-02街坊中局部用地,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科创走廊,由黄海路、淮海路、孙武路和九霄西街所围合区域内,面积为194103.51平方米(约291.16亩)。
修改背景:
拟修改用地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1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于2019年6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15-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控制15-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为支持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需将原控规中第15-02街坊内增加路网,同时,西侧九霄西街(黄海路-蓝莲东路段)道路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15-02-01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修改为公园绿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15-02-02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中小学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地下空间按照中小学、医疗卫生用地相关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将原控规中第15-02街坊内增加路网,同时,西侧九霄西街(黄海路-蓝莲东路段)道路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15-02-01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修改为公园绿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15-02-02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中小学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
(2)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I5-02-T01-01、I5-02-T01-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控规为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新编控规,控规规划街坊(第I5-02-T01-01、I5-02-T01-03街坊,街坊编号微调以示区分)即为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规划街坊。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I5-02-T01-01、I5-02-T01-03街坊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I5-02-T01-01、I5-02-T01-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2)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规划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科创走廊,由黄海路、孙武路、嘉兰西路、雪松街、华佗东路及梅河支流所围合街坊内,委托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256170.72平方米(约384.26亩)。
三、公示内容:1.区位图
2.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3.修改前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5.土地利用现状图
6.修改后控规规划图则
7.修改后控规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2026年2月3日 至2026年3月4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