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市场监管和营商环境局
- 生产,复产,检验,防控,复工,出厂,培训,提示,自纠,检查
- 2026-02-26
各食品生产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将陆续复工复产。为切实防范复工复产期间食品安全风险,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持续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台账,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发现、有效整改。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和风险应对水平。
二、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复工前,必须全面核查直接接触食品人员的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上岗。要加强个人卫生管理,进入生产区前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要组织岗前培训,重点强化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知识,确保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全面清查库存物料
要对库存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及半成品进行全面盘点,核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情况。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物料,废弃物料须按规定记录并妥善处置。要确保原料库、成品库的温湿度、通风、离地离墙等储存条件符合规定,保障物料质量安全。
四、维护生产环境与设施
复工前,要开展厂区、车间、仓库全面清洁消毒,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虫害滋生。要对生产设备、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消毒,做好维护保养,确保计量器具检定有效、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要检查防蝇帘、挡鼠板、灭蝇灯等“三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并正常使用。
五、严格生产过程控制
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工艺和关键控制点参数组织生产,加强在线监控和记录,防止交叉污染和异物混入。生产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单位,必须按注册或备案的配方和工艺生产,逐批次核对标签说明书内容,确保信息一致。
六、落实出厂检验制度
要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对每批次产品查验合格证明和安全状况,做好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要加强检验人员能力建设,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实验室管理规范。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复工复产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我局将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共同筑牢节后食品安全防线。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