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P-04-10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P-04-10-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P-04-10-01、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19817平方米
用地位置:规划范围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际贸易会展区,由豫州大道、聚友巷、顺安南路和规划路四条城市道路所围合街坊内。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P-04-10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2年3月19日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P-04-10-01地块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
为支持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现将P-04-10-01地块局部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09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原控规中P-04-10-01地块拆分为P-04-10-01地块和P-04-10-04地块。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于2023年11月22日发布,按照最新的用地分类,P-04-10-01地块用地性质更新为供热用地(1305);P-04-10-04地块用地性质由供应设施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0901)。
公示内容:1.区位图
2.原用地规划图
3.原控规图则
4.拟修改用地现状图
5.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6.修改后规划图则
7.修改后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5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