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社会事业局
  • 供养,保障,郑州市,执行
  • 2026-04-14
关于参照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执行通知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41 元,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月841元;人均耕地 0.3 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 589 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62 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特困供养对象,其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62 元;家庭人均耕地 0.3 亩(含)以上的特困供养对象,其标准按照新标准的 70%核定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83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