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E12-13、E12-14、E12-1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E12-18-02地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都阳湖路、荆州路、大寨路、马陵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街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E12-23-02和E12-24-02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E12-18-T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 区自规局 日期:2026-04-24 11:0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E12-13E12-14E12-1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E12-18-02地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都阳湖路、荆州路、大寨路、马陵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街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E12-23-02E12-24-02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E12-18-T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E12-13E12-14E12-1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E12-18-02地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都阳湖路、荆州路、大寨路、马陵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街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E12-23-02E12-24-02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位置及面积:本次拟修改地块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E12-13、E12-14、E12-1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E12-18-02地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荆州路、大寨路、马陵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街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E12-23-02和E12-24-02地块,均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港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区,调整范围总面积为202493平方米。

修改背景

拟修改范围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E12-13E12-14E12-1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2024年1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荆州路、大寨路、马陵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街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8年5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为满足片区教育需求,拟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E12-13E12-14E12-1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E12-18-02地块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都阳湖路、荆州路、大寨路、马陵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街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E12-23-02E12-24-02地块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取消原地块周边城市次干路大德路和城市支路敏学街,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修改内容:

(1)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E12-13E12-14E12-1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E12-18-02地块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都阳湖路、荆州路、大寨路、马陵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路、规划领事馆南五街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E12-23-02E12-24-02地块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2)原地块周边城市次干路大德路和城市支路敏学街取消,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3)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E12-18-T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新编控规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E12-18-T01街坊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该街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E12-18-T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2)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规划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港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区,规划范围由采文路、学书路、梁州大道、卓尔街四条城市道路所围合,总面积为245867平方米。

三、公示内容:1.区位图

2.原土地使用规划图

3.原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5.修改后土地利用现状图

6.修改后规划图则

7.修改后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 2026年4月24 2026年523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