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17-07-03、H3-22-07、H4-1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3-2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件

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6-05-28 11:39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17-07-03H3-22-07H4-1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3-2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17-07-03H3-22-07H4-1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位置及面积拟修改地块为第H3-22-07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第H3-22街坊,雍州路、双鹤街、吉莲路及翠莲路四条城市道路围合委托地块用地面积为7484.9平方米(约11.2亩)

修改背景:

为保障郑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扩建项目,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情形》“二、控规调整”的相关要求,规划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G17-07-03、H3-22-07、H4-1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该规划于2020年2月23日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本次修改涉及第H3-22-07地块用地性质的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H3-22-07地块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2)除调整地块外,相关设施配套用地以及指标控制应在下一阶段控规编制过程中予以深化落实。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3-2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3-22街坊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上述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3-2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H3-22街坊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由雍州路、双鹤街、吉莲路及翠莲路四条城市道路所围合,规划地块用地面积为96781.21平方米(约145.17亩)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土地使用规划

3.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5.修改后土地利用现状图

6.修改后规划图则

7.修改后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 2026528日至2026628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