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A2-29-02地块局部用地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29-T01-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A2-29-02地块局部用地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13659平方米
用地位置:本次拟修改用地涉及第A2-29-02地块局部用地,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产业园北港城组团内,拟修改地块由华夏大道、大航路、凌越街、洞庭湖路所围合,用地总面积为406015平方米(约609亩),其中,拟修改用地面积为13659平方米(约20亩)。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于2012年11月由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完善城市服务配套,支持项目建设,拟对原控规中第A2-29-02地块进行修改,优化路网,调整用地布局,将第A2-29-02地块内东侧局部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医疗卫生用地,地下空间按照医疗卫生用地相关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结合航空港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原控规第A2-29-02地块内路网进行优化,并调整用地布局及用地性质,将第A2-29-02地块内东侧局部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医疗卫生用地,地下空间按照医疗卫生用地相关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2)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29-T01-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控规为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新编控规,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29-T01-01-01地块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29-T01-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规划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产业园北港城组团内,由洞庭湖路、连航路、凌烟街、凌越街所围合街坊内,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16401平方米(约25亩)。
三、公示内容:1.区位图
2.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3.修改前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5.修改后控规土地利用现状图
6.修改后控规规划图则
7.修改后控规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 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6月17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