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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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7-13
关于拟审批郑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的公示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郑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27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