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

来源:党政办 日期:2017-03-14 19:4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16〕18号)要求,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7号),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大气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区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大气办对2017年航空港实验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及签订的2017年环境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现阶段航空港实验区大气污染防治实际情况,组织起草本方案。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

在方案起草过程中航空港实验区相关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初稿形成后,公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再次召集专家及相关部门讨论研究。经过前期的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提请上会审议并通过。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方案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通过落实一系列制度和攻坚措施,确保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我区全年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118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19天以上。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在全面遏制扬尘污染、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燃煤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持续做好禁烧禁燃工作、控制餐饮油烟污染和强化重点时段污染天气管控等7大关键领域发起攻坚战,并按照区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责任分工。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强化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强化执法等保障我区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