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法制办 日期:2017-05-28 01:38

为加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25号)等文件,制定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开展土地卫片执法,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是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方法。是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以及全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发现和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增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管地和单位、个人依法用地的观念,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国土部、省委、省政府发布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

在国土部、省委、省政府发布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后,组织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及相关专业从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论证,最终形成了修订完善后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送审稿,提请上会审议并通过。

三、主要内容说明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主要包含主要任务、检查对象、工作步骤、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共计2700多字。重点提出推进卫片执法工作的步骤,落实执法监督责任的机制,以及执法过程的工作要求。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2017年5月27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